为进一步加强天佑中学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天佑中学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纪发[2009]20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婺源县教育系统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婺教字[2009]181号)的要求,现就对天佑中学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和师德师风,努力形成我校领导干部及广大教师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办好人民满意学校,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
1、严肃治理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购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科级以下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
2、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部门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
3、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
4、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10月起,至2010年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汇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1月)
1、动员部署阶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贯彻省纪委《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赣纪发[2009]24号)和市纪委《关于印发<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纪发[2009]15号)的精神,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学习教育阶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等相关内容。学习教育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并结合我市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我校党组织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一次廉洁从政从教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强化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认真学习、普遍教育、深刻警示、严格规范,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
按上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和《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将材料报教育局和第五纪工委留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填写《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在2009年12月5日前,将材料报县教育局和第五纪工委留存。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自查自纠报告要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纵容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等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迎接检查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
做好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项情况,迎接县教育局和第五纪工委组织的检查组检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
学校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教育局和第五纪工委。
四、有关要求
1、天佑中学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 汪根林
常务副组长: 方国华
副组长: 查进海 詹锦泉 张长德 江明 方晓萍 李冬顺
成 员: 学校全体中层干部
学校按照统一部署,及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同时特别要针对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代购教辅资料、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红包(礼品)等问题检查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个人主动上交的违纪款,上交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登记,统一存入县纪委、县监察局专项治理工作专户。
3 、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学校班子成员及广大教师要廉洁自律、为人师表、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和《教师法》及其实施办法,严格按教育教学规程、班主任工作规程等办事。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记入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教师的廉洁自律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项目,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4、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长效机制。
天佑中学
二OO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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